电动车“国标”能否改改?
电动车最高时速限25码、车身重不超过50公斤,且必须带脚蹬子,符合这些条件属“国际"范围之内的合格车。否则,就是非标车,须禁止生产、销售、骑行使用。不然得处以罚款甚至没收所谓的非标电动车。有关部门的这一硬性规定,从本质上说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考虑,理应受到广大民众的理解和拥护。但从眼下民众的反应来看,并不讨好!相反,民众非但不领情,还有一肚子的“苦水”,甚至毫不掩饰地进行了“吐槽”。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其一,限速25码,和当下的生活节奏不协调。因为这一“时速”仅和脚踏车(自行车)的骑速相当,这满足不了人们现代快节奏生的需求。
其二,不实用。电动车之所以广受人们喜爱,就是因为电动车方便、快捷又实用,特别是所谓的“非标车”,我们农家劳作期间要带个一两袋化肥完全能胜任,且装卸方便。另外如农作物收获时节也方便运载。假如用“国标"就相形见绌了,其实根本不能用。由此可见,强制使用“国标”车对农家来说,毫无益处!这等于硬生生剥夺了农家享受电动车带来的便捷和实用。
其三,脚蹬子不但是种摆设,而且还是一种安全隐患!脚蹬子在电瓶有电的情况下,根本用不着;没电了又根本用不了。以前骑自行车时尚觉吃力,现在让你去蹬电动车非累死你不可。更为恼人的是,脚蹬子在电动车行驶时是随车转动的,一不小心就刮蹭自己的脚。倘若带点绳索类的物件又极易被卷入从而导致车翻人仰的危险。所以,目前在路上行驶的“国际车”百分之九九都是卸了脚蹬子的!唯一有见没卸的,看着那随车飞转的脚蹬子,也是让人看得胆颤心惊,头皮发麻。
上述种种有关“国际”电动车的弊端,作为真正骑行者来说感同身受。在此,我作为“电瓶车族”中的一员(骑龄十余年),弱弱地问一句:有关部门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一改“国标”?
其实,交通安全主要还是在于人们是否遵守交通法规。离开这一根本问题去谈交通安全实是有点舍本逐末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