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位有良知的车主跟小编一样,开车在路上,总是时不时能遇到一些变道不打灯,行车路上随意刹停导致差点就出交通事故的情况。许广高速车祸16死66伤,受损车辆49台。
一般出现追尾的交通事故,大部分情况下结果几乎都是以“后车未保持安全车距”为由,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保持安全车距,这一条应该只能算是提醒车主朋友们注意安全,而不应该成为判罚交通事故的准则。
就像在市区行车,稍微大点的城市,所谓的安全车距,或者保持100米行车距离,根本就不现实,完全不切实际。
大多数追尾事件,并不是后车的责任,而是前车随意紧急刹车,而很多车主为什么敢如此刹车,就是因为懂得一旦后车追尾,后车全责的缘故。
也正是如此,导致很多追尾的交通事故。
如果没有后车追尾全责这一接近“霸道”的条款,所有追尾事故中的前车,敢如此淡定和不顾后车安全吗?
在高速上,保持安全距离这一要求,也几乎是形同虚设,像许广高速这种平时车流量并不大的高速,我经常跑,完全没什么车流量,特别是晚上,就感觉路上就我一台车一样(完全没有任何夸张的说法,本人经常从岳阳跑衡阳,许广高速每次必走。)
但是节假日车流量巨大,大部分省份南下,最终都要走许广高速湖南境内,这也是导致节假日许广高速车流量爆棚的主要原因。这时候你再强调保持安全车距,也不现实。
若真要从根本上解决许广高速过年过节过度长时间拥堵的问题,首先是要加宽路面,南下过了长沙湘潭后,就是双向4车道单向2车道,过年过节上下高速的又多,不堵车才怪,不发生车祸才怪。
另外,加大处罚力度,一些明显的违章,也就处罚个一百或者两百元,根本起不到任何效果。
再次就是要取消后车追尾全责的判定标准,对高速上随意刹车或者别车的行为,加重处罚,这一点可以学习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