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人员诱导投保人员不缴纳车船税该怎样处理-车船税信息


 


       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诱发承保工作人员不交纳车船使用税该如何解决?          据要求,对保险机构未执行代缴车船使用税代交社保责任或诱发、唆使被保险人不交或缓缴机动车辆车船使用税的,地税局行政机关解决保险机构处应收款未收税金50%左右3倍下列的处罚。          因此说,被保险人发觉保险机构未执行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责任或诱发、唆使被保险人不交或缓缴机动车辆车船使用税的,能够马上举报,有关单位会开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