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电动车又有“新要求”,这次两轮车、三轮车车主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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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2019年以前,上路几乎没有太多要求,不要上牌,要戴头盔,车主只需要为自己的安全负责即可,但在2019年随着新国标实施,电动车的“新要求”不断,比如接连迎来上牌、戴头盔以及各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明确的各种要求,确保骑车的安全性。

电动车的“新要求”直至2023年,还是经常可以看到,小行家今天就来盘点,在2023年11月1日起,电动车涉及到的新要求,涉及生产、充放电、上路标准,这次两轮车、三轮车车主受益!

要求1:事关电动车生产迎来“新要求”

关于电动车生产,在2019年实施的新国标,已经比较全面的对于车辆生产有一个标准,比如时速、尺寸、动力等等,不过,在11月开始,又有相关标准实施,可以说是对于新国标的完善和补充。

根据工信部明确,2023年11月1日起,电动车行业将会迎来四大生产新标准,将会对于电动车生产提出新要求,具体包括:锂电池的新国标、电动车总线通用技术规范、电动车电子控制单元通用技术规范、车把标准。

小行家点评:在更完善的生产标准之下,可以更好的提升电动车的安全性,尤其是锂电池的新要求,可以源头有效减少锂电池电动车带来的自燃隐患。

要求2:事关电动车充电停放的“新要求”

“水火无情”是我们经常听到的,而水灾主要来自大自然,但火灾掺杂更多人为因素,比如电动车的自燃带来的火灾,近些年很常见。

为了源头减少火灾,减少带来的财产人员损失,多地为电动车充放电停放提出“新要求”,比如2023年11月1日起,深圳依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对于充放电和停放有要求。

根据要求: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其他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居住区和办公场所等,禁止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违规可罚款最高五千元。

小行家点评:虽然带来不便,而且只是避免极少概率的火灾可能性,有人觉得是“因噎废食”,但我觉得很值得。

要求3:特殊人群的电动三轮车上路有“新要求”

电动三轮车需要持证、上牌,这是现在最基本的要求,不过,一直以来邮政寄递、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可以享受“优待”。

不过,北京已经明确,2023年11月1日起,对于从事邮政寄递、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符合机动车标准的,成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要挂京C段摩托车号牌。

小行家点评:普通用车、特殊用车都有上路门槛要求,这才是一视同仁,普通的电动三轮车车主才可以感受到公平。

要求4:非标二、三轮电动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上路“新要求”

作为非标车,想要上路行驶,目前各地的要求是不同的,但有一点车主必须要清楚认识到,这些车辆根据法律法规,是禁止上路的。

但许多地方对于此类车,采用过渡期管理政策,比如黑龙江从2023年5月1日起,为此类车发放免费通行识别码,根据规定,2023年11月1日起,非标二、三轮电动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上路,需要“持码”上路。

小行家点评:非标车“持码”上路,对于已购非标车辆的车主,是一大利好,不用为车辆不符合标准,不能上路而烦恼,车主受益。

小行家总结:

通过上述介绍,可以了解到电动车在11月1日起,迎来的4个“新要求”,有的是覆盖全国,有的是部分地方的新要求,但无论哪一种,对于车主而言,都是受益的。那么,对于这些“新要求”,您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