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广州市市政府法制办发布了《广州大城市路桥区隧道施工机动车行驶费年卡制方法(修订稿)》(下称《修订稿》),并公布征询群众建议。网编先说一说两根比大的修改吧!
一、年卡税款滞纳金不可以超出年卡总金额
《修订稿》中对广州汽车年卡改动力度较为大,明文规定了税款滞纳金不可以超出年卡总金额,并删掉了原来“对沒有交费的车子,勒令买车人到市园林管理单位交费后,即可申请办理相关办理手续”的强制要求。
二、小车年卡交纳時间新要求
《修订稿》中在月中分期购车也不用交纳本月全月的机动车行驶费了。由于在《修订稿》中要求,新汽车入户口、外地车入迁的,理应自备案生效日交纳年卡高速公路费;汽车报废、迁入的,自备案生效日终止交纳年卡高速公路费;车子失窃抢的,凭市级左右公安机关出示的证实,自失窃抢生效日终止交纳年卡高速公路费。早已交纳的,能够 申请办理退还。换句话说假如你是当月15日买的车,以前要交纳当月全月的机动车行驶费,如今就交纳从15日分期购车时刚开始起算的小车年卡高速公路费就能够 ,无需再交纳当月1日到15日小车年卡高速公路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