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边这编文章内容详细介绍车船税管理方法技术规范(试行)和河北省车船税管理办法內容,期待协助大伙儿更强的掌握车船税政策法规。2016年底,国税总局制订并公布了《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从税源管理方法、税金征缴、增值税免税出口退税管理方法、风险管控等车船税征缴管理方法的全步骤开展了标准,另外确立车船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可出口退税。
车船税管理方法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车船税管理方法,提升车船税管理能力,推动税务机关同别的密切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下称车船税法)以及条例全文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车船税管理方法理应坚持不懈依规治税标准,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权限与程序流程,严格遵守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优惠政策,坚决维护民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
税务机关理应依据车船税法和有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缓解纳税人伴随压力,提升纳税服务,提升密切配合,完成信息管税。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车船税管理方法中所涉及到的税源管理方法、税金征缴、增值税免税和出口退税管理方法、风险管控等事宜。税务变更、税款票据、税款方案、税款财务会计、税款统计分析、档案文件等别的相关管理方法事宜依照有关要求实行。
第二章税源管理方法
第四条税务机关理应依照车船税统一申报单数据信息指标值创建车船税税源数据库查询。
第五条税务机关、保险机构和代征企业理应在审理纳税人申请或是代办代征车船税时,依据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代征协议书规定,梳理《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的税收信息,并立即共享资源。
税务机关理应将自主征缴车船税信息和获得的车船税第三方信息丰富到车船税税源数据库查询中。另外要按时开展税源数据库查询数据信息的升级、校检、清理等工作中,确保车船税税源数据库查询的一致性和精确性。
第六条税务机关理应积极主动同有关部门创建办公会议、协作架构等规章制度,收集下列第三方信息:
(一)保险机构代办车船税车子的税收信息;
(二)公安人员道路交通单位车子备案信息;
(三)海事局单位船只备案信息;
(四)公共性道路交通单位车子备案信息;
(五)水产业船只备案管理方法单位船只备案信息;
(六)别的有关部门车船税收信息。
第三章税金征缴
第七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车船税,税务机关理应审理,并向纳税人出具带有车船信息的完税凭证。
第八条税务机关按第七条征缴车船税的,理应严苛根据车船备案地明确税收征管范畴。依规不用申请办理备案的车船,理应根据车船的任何人或管理员所在城市明确税收征管范畴。车船备案地或车船任何人或管理员所在城市之外的车船税,税务机关不可征缴。
第九条保险机构理应在扣除机动车辆第三者义务强制保险费时间依规代办车船税,并将标明已收税金信息的机动车辆第三者义务强制性保单及保险费用税票做为代办税金凭据。
第十条保险机构理应依照本地域车船税代办代交社保管理条例要求的限期和方法,立即向保险机构所在城市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申请、结报办理手续,申报代办代交社保税金报告书和承保机动车辆交税的清单信息。
第十一条对早已向负责人税务机关申请交纳车船税的纳税人,保险机构在市场销售机动车辆第三者义务强制保险时,已不代办车船税,但理应依据纳税人的完税凭证正本,将车子的完税凭证号和出示该凭据的税务机关名字入录交强险业务管理系统。
对出示税务机关增值税免税证实的车子,保险机构在市场销售机动车辆第三者义务强制保险时,不代办车船税,保险机构理应将增值税免税证实号和出示该证实的税务机关名字入录交强险业务管理系统。
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办代交社保税金金额有质疑的,能够立即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还可以在保险机构代办代交社保税金后向税务机关明确提出投诉,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纳税人投诉后依照本地域代办代交社保管理条例要求的审理程序流程和限期开展解决。
第十二条车船税连接网络征缴系统软件已发布地域税务机关理应立即将征缴信息、增值税免税信息、保险机构和代征企业归纳解缴信息等传送至车船税连接网络征缴系统软件,与税源数据库查询历史时间信息开展核对核实,完成税源数据库查询数据信息的自动更新、校检、清理,以保证车船税全额收交。
第十三条税务机关能够依据有益于税务管理和便捷缴税的标准,授权委托道路运输单位的海事管理组织等企业在申请办理车船登记或审理车船本年度检测信息汇报时期征车船税,另外向纳税人出示代征税金凭据。
第十四条代征企业理应依据委托代征协议书承诺的方法、限期立即将代征税金解缴进库,并向税务机关出示代征车船清单信息。
第十五条代征企业对出示税务机关增值税免税证实或完税凭证的车船,已不代征车船税。代征企业理应纪录所述凭据的凭据号和出示该凭据的税务机关名字,并将所述凭据的影印件归档备查簿。
代征企业依规执行委托代征税金岗位职责时,纳税人不可回绝。纳税人回绝的,代征企业理应立即汇报税务机关。
第四章增值税免税出口退税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税务机关理应依规免减车船税。保险机构、代征企业对早已申请办理增值税免税办理手续的车船已不代办代征车船税。
税务机关、保险机构、代征企业理应严格遵守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工业生产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节约资源、应用新能源技术车船增值税免税现行政策。对不属于车船税缴税范畴的纯电动车新能源客车和固态电池新能源客车,理应积极主动获得车子的有关信息给予分辨,对其征缴了车船税的理应立即给予出口退税。
第十七条税务机关理应将本地域车船税免减涉及到的实际车船清单信息和有关增值税免税额归档备查簿。
第十八条车船税出口退税管理方法理应依照税金缴库退库相关要求实行。
第十九条早已交纳车船税的车船,因品质缘故,车船被退还制造业企业或是代理商的,纳税人能够向缴税所在城市的负责人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回自退换货月起止该缴税本年度终结期内的税金,退换货月以退换货税票所述时间的本月为标准。
地区税务机关与國家税务机关理应积极主动合作,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协作标准,在纳税人因品质缘故产生车子退换货时,國家税务机关理应向地区税务机关出示车子退换货税票信息,缓解纳税人伴随压力。
第二十条已补税车子失窃抢、损毁、损毁而申请办理车船税出口退税的,由纳税人缴税所在城市的负责人税务机关依照相关要求申请办理。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在车子备案地以外选购机动车辆第三者义务强制保险,由保险机构代办代交社保车船税的,凭标明已收税金信息的机动车辆第三者义务强制性保单或保险费用税票,车子备案地的负责人税务机关已不征缴该缴税本年度的车船税,早已征缴的应予以退回。
第五章风险管控
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理应提升车船税风险管控,搭建车船税风险管控评价指标体系,借助智能化信息技术性,对车船税管理方法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鉴别、监管、预警信息,搞好风险性解决处理工作中。
税务机关理应依据国税总局有关资产行为税风险性管理方面的规定进行车船税风险性管理方面。
第二十三条税务机关重中之重能够根据下列方法提升车船税风险管控:
(一)将申请已交纳车船税车船的排气量、总重量、载人总数、吨数、艇身长短等信息与税源数据库查询中相匹配的信息开展核对,预防少征、错缴税款风险性;
(二)将保险机构、代征企业申请解缴税金与具体进库税金开展核对,预防少征、漏征风险性;
(三)将办理备案增值税免税车船与具体增值税免税车船总数、涉及到税金开展核对,预防增值税免税政策优惠贯彻落实不及时风险性;
(四)将车船税连接网络征缴系统软件车子补税信息与本地域车子补税信息开展核对,预防少征、漏征、反复缴税风险性等。
税务机关理应依据本地域车船税税收征管具体情况,设计方案融入本地域税收征管具体的车船税风险性指标值。
第六章附录
第二十四条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地区税务机关可依据本规程制订落实措施建议。
第二十五条本规程自2017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河北省车船税管理办法
《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早已2012年4月29日省委第81次常务会根据,现予发布,自发布生效日实施。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融合省内具体,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省内行政区内车子、船只(下称车船)的任何人或是管理方法人为因素车船税的纳税人,理应按照《条例》和本方法的要求交纳车船税。
第三条车船的实际可用税款,按照本方法应附的《河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实行。
第四条以下车船免税车船税:
(一)不耗油的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二)大拖拉机;
(三)打捞、饲养木船;
(四)部队、武警部队专用型的车船;
(五)警用装备车船;
(六)依照相关要求早已交纳船舶吨税的船只;
(七)按照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在我国缔约或是报名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理应给予免税政策的国外驻华使馆、使领馆和国际经济组织领事部组织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车船。
第五条以下大城市、乡村城市公共交通车船,免税车船税:
(一)在大城市中依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要求的路线、网站和時间运营,供群众乘座的客运车辆;
(二)在县(市)及紧邻县(市)中村与村、村与镇、村与县里、镇与镇、镇与县里中间依照交通运输监督机构要求的路线、网站和時间运营,供群众乘座的客运车辆;
(三)省人民政府要求的别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
第六条车船税由地区税务机关承担征缴。
第七条车船税按年申请交纳,一次交清全年度税金。缴税本年度的起止時间为一月一日至12月31号日。
第八条纳税人理应于一月一日至12月31号向所在城市的地区税务机关申请交纳年度的车船税。但依规理应报名参加机动车辆车祸事故义务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纳税人申请交纳车船税的截至限期为选购机动车辆车祸事故义务强制保险的当天。
2012年一月一日至本方法实施前早已选购机动车辆车祸事故义务强制保险的纳税人,理应于2012年12月31号此前向所在城市的地区税务机关申请交纳2012年度车船税。
第九条纳税人在选购机动车辆车祸事故义务强制保险时未交纳车船税的,从业机动车辆车祸事故义务强制保险业务流程的组织理应依规代办代交社保,纳税人不可回绝。
第十条从业机动车辆车祸事故义务强制保险业务流程的保险机构,理应依照相关要求将代办的车船税立即向地区税务机关解缴或是立即缴入财政。
第十一条车船使用税的征缴管理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条例》及本办法的要求实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所在地就是指普通合伙人的居所,党政机关、社团组织、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的税务变更地或是组织所在地。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生效日实施。1986年11月1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车船使用税实施办法》另外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