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乐陵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一辆奔驰S600L轿车。
该车辆为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以284余万元在北京百得利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购买,至今里程数为40.6万公里。
2020年12月2日,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不能如期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乐陵市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12月11日,乐陵市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决书,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为其管理人。
清算组在清理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时,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上述奔驰车一辆,于是要求法定代表人陈志伟返还该车辆,而陈志伟以该车辆未登记在其名下,管理人没有对该车辆的处理权,以及管理人欠付其团队近600万元始终未返还,于是管理人向乐陵市人民法院申请。
最终法院判决该车辆隶属于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因此要求该车辆返还给清算组管理人。
标的物位置: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乐陵市开元西大道北侧厂区
竞买公告
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的拍卖公告
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10月31日10时至2021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的车辆在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的车辆一辆。
评估价:238,000.00元,起拍价:238,000.00元。
保证金:23,8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车牌号 | 车辆名称 | 户名 | 购置日期 | 已行驶里程(公里) |
京N8D377 | 奔驰S600L | 赵金明 | 2011-07-14 | 406,793.00 |
如实物与列表存在差异,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可自行实地查看,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示:
1.车辆是否存在违章等情形不详,可能存在违章等情形,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后果。
2.该车辆没有车辆登记证,但是有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详见标的物介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