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鸟之将死其鸣也哀


11月6日,备受关注的河南省永城市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一审宣判,醉酒驾驶玛莎拉蒂的谭明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饮酒。 聚餐结束后,22时22分许张小渠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明明驾驶“豫NE5S55”号牌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载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谭明明因车辆无法通过被迫停下。

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明明不顾群众劝阻,强行驾车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保景、贾文华当场死亡,驾驶员王交通受重伤。 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明明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明知谭明明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之前我就说过,这个案子并不是家里有钱救了她,即便家里没钱,她同样不会死刑。如果家里没钱,关注度没这么高,应该也是无期。

在庭上,谭明明说她知道她错了。她当庭跪下,希望能够取得受害者的原谅。 同时,谭明明等3名被告与3名受害方就该案中的民事部分已达成赔偿协议,伤者王交通将获赔600余万,两名死者家属各获赔200余万。 诸如此类的行动释放出悔过的信号,判决中说道:“谭明明到案后因为能够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的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所以依法可酌情予以处罚。” 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

在当时的形势下,绝大多数当事人都会说自己感到懊恼感到羞愧感到悔恨,有多少是真实的内心表达,又有多少是迫于形势为了减轻处罚装出来的? 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这,似乎也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吧。 有些事,在做之前就应该想清楚后果。 如果单凭这些片面之词、迫于形势的补救之举,认定当事人具有悔罪表现,就以此考量,是否存在过于单纯、过于机械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是否应该听听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意见?

谭明明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者,系主犯,依法本应严惩,鉴于其驾车时处于醉酒状态,主观上不希望、也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故意驾车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 但据悉,在发生这起严重的交通肇事案之前,谭明明早已经是交通肇事的惯犯了,其所开的玛莎拉蒂,在高峰期,更是仅一个月就违章达到五次,累计扣了24分。谭明明的驾照从2017年6月到案发,处理过18次违章,包含闯红灯、超速、逆行等。其驾驶的玛莎拉蒂,从2017年4月到案发,有68次违章,但其驾驶证一直没报吊销。尤其在案发前一个月,她因在驾驶途中五次违规,已经扣完了驾照中的所有分数。 对谭明明量刑的考量因素表明其“主观上不希望、也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谭明明作为交通违法行为的惯犯,作为一个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危害结果可以视为不以为意的放任发生,确实是属于间接故意。

有个传说:谭明明家人通过巨额赔偿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使得谭明明“免于死罪”,而被害人家属之所以作出谅解,系因为重伤的被害人需要大量手术、医疗费用,如果不及时进行治疗,随时可能会重伤过世,因此不得已接受了巨额赔偿。

如果法院强硬地对谭明明作出死刑判决,那么谭明明的家属很大可能会放弃“通过赔偿来争取谅解”的操作,被害人家属可能一分钱赔偿都拿不到,尚在重症监护室里等候治疗的伤者只能等死;如果法院认可了谭明明家属“以赔偿换取谅解”的操作并且给予了明显的量刑从轻,那么就会呈现出“用钱买罪”、“以罚代刑”的表象,使得司法公正受到质疑。

如今,舆论对案件的结果充满质疑之声,谁该为这种质疑承担责任呢?是伤者家属吗?很明显,家属不应当承担责任。在经济困窘的状况下,亲人尚在重症监护室中等待进一步治疗,而只需作出谅解,就能换取救命的治疗费用,我们没有办法苛责作出这样交换的人。

应该由主审法官来承担责任吗?有一部分同行认为法院判决畸轻,因为按照裁判惯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造成两人死亡,可以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即便是有被害人谅解的情节,刑期越过死缓,判决无期,也算判轻了。

关于倍偿的做法,其实还是有比较广泛的社会认同的,其实我国有一个基本路线“先富带动后富”,且不说执行的如何,这个观点本身说明了“富人应该对外表达更高的社会责任”,我是非常支持这个观点的。 但是,话说回来,现在已经不是打土豪分田地的时候了,个人财产和社会责任的平衡比过往要敏感很多,尤其是如何衡量个人财富与社会责任的比例,以及社会责任如何量化,在各个不同的领域都有不同的表达。 就比如说,豪车要买更贵的保险,这就是一个表达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类似的表达会越来越多,但实际效果肯定是有波动的,并且不能确保完全覆盖所有责任,但有一定前景。

单纯结果看,无期徒刑现在至少也要服刑15年以上,还需要重大立功,就按表现良好的20年算吧,注意这个是不带缓刑的,就是结结实实直接关进去。 所以这个20多岁养尊处优的富二代人生中最重要最快乐,最多姿多彩的20年就要在牢房中度过了,就算能开后门也绝对没有一般人的生活便利,同时她的家庭也会承担伤者的医疗费。 你可以说不如死刑大快人心 和节省社会资源,但若是达成惩罚效果,我觉得真不比一个痛快的死刑差,普通人关20年尚且是地狱般的痛苦,更何况前半辈子舒服惯了的富二代?物质生活最多中下,精神生活连个男朋友都谈不了,40岁以后才能找配偶,诸如此类,总之你每次因为某件事而感到快乐的时候想一下在牢房中的她至少20年体会不到这种感觉就行了,不知道你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