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宝马提车未果,车行让小伙等待10天,网友:再等下去就跑路了


重庆渝北,一名男子花45万买了辆宝马汽车,提车当天,店家说没货了,让他等10天再来,男子按约定等待,不料,店家却悄悄撤场。男子找到车行,要求解除合同退款,但却发现车行的名字已经换掉了,原来的公司不见了踪影。

花了这么多钱买辆车,却提不到车,也退不了款,让郭先生很不安。他是给哥哥代买的宝马5系轿车,3月9日,他在汽博中心的欧进源车行,签订购车合同支付了全款45万。

合同上,双方约定4月9日交车。但提车当天,车行的人说,车行暂时没车,需要再等10天,等新车到了才能提车。现在疫情期间,物流可能有些影响,他也没在意,就继续等待。

等待10天后,郭先生满心欢喜地去提车,但他却发现了件怪事,车行的店铺已经换了名字,展厅内的展车也被陆续搬走,这一幕让他恐慌,为什么车行换了名字?为什么店铺被搬空了?

郭先生是和欧进源签的购车合同,如今店招改成了领汇,似乎变成了另一家车行,但里面的管理人员没变,还是原班人马。担心情况有变,他当场要求负责人解除合同,退还车款,但却没有得到答复。

这件事很不可思议,车行一再拖延交车,还改了店招,搬走了展车,这些异于常人的操作,让购买车辆的顾客们很不安。郭先生更担心他们金蝉脱壳,逃避责任。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郭先生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

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2种类型,约定解除或者是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这件事中,购车合同上约定了“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本该4月9日交车,但等了10天,车行依然没有交车的动静,逾期已经超过10天,郭先生拥有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退回车款。

不过也有人质疑:作为消费者根本预料不到这些情况,难道事先没有约定解除的情形,遇到这种情况,就只能干等吗?

没有约定解除,那么就只能依靠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第4项内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有购车合同,只要车行出现逾期交付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的,买家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最终,郭先生的合同解除了吗?

车行的人一拖再拖,万一等到时候店铺人去楼空了,就更惨了。最终,郭先生报了警,经过民警的调解,双方再次约定周五解决问题。目前,具体情况暂未可知。

至于车行为什么会换名字,外人无从得知,对于消费者来说,最怕的是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当出现这些变动时,心里肯定不踏实,解除合同的做法也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