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局征收系统软件调节车船税中止征收


昨天从市财政局获知,市财政局表达,因为东莞市财政局征收系统软件需依据新的车船税可用税额开展调节和检测,1月1日至31日期内,东莞市中止征收车船税税金,2月1日起修复征收。中止征收期内可一切正常申请办理车辆年检业务流程。中止征收期内已申请办理年检的车辆,应在2019年12月31此前交纳年度车船税,贷款逾期交纳将按日另收税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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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从1月1日起全部机动车辆和船只按新的可用税额征收车船税。按规定,9座下列新能源客车按排气量分档征收车船税。东莞市该种类车辆经营者可登陆东莞市地区税务局网站,进到“税收查寻”——“车辆排气量查寻”频道,查寻隶属车辆是不是已在地税局单位备案排气量信息。

市财政局提示,如对查询记录有质疑或查询记录显示信息并未备案的,应在交纳车船税前,随身携带车辆登记证、原厂证实、進口车辆的進口凭据等可证实车辆排气量的任一材料到车辆所在城市地税局大队再次核准或补录排气量信息,并且中止征收期内也接纳申请办理。

此外,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内,东莞市农村百姓有着并关键在乡村地域应用的摩托、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