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30日起,粤A买车人如若不慎丢失车船使用税税款票据,能够 申请办理补开,但补开需出示一下材料:
1、身份证件正本及其影印件;
2、车子证实(车辆行驶证)正本及其影印件;
3、刊登声明正本及其影印件;
4、书面形式补开申请办理。
对“刊登声明正本及其影印件;”的表述:
依据《国税总局令》第二十八号 第四章 第四十六条:“经营者丢失已完税税款票据必须税务局再行出示的,应当登报公示原拥有联次丢失并向税务局提出申请。”
补开车船使用税缴税凭据不轻轻松松,且用时长。请诸位粤A买车人留意妥当存放好车船使用税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