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等全国性28省份消费者协会协同公布的《车胎公司售后维修服务现行政策调查研究报告》显示信息,车胎保修期长短不一,且从什么时候测算存有异议。索赔规范不确立,危害了顾客的权益。
保修期不统一索赔避开义务
对于车胎保修期的调研发觉,除米其林未予表明外,别的11家公司中有9家的索赔限期起止时间是依照制造日期计算,俩家公司依照卖出日期计算。保修期也长短不一,锦湖、普利司通轮胎、固铂最多,从制造日期计算质保期時间为5年;倍耐力次之,从制造日期计算质保期時间为4年,马牌则是以卖出生效日3年。
对于索赔规范的调研发觉,一些公司将错误操作做为避开义务的挡箭牌,乃至将储放不善和装配线不善等本来将会是汽车制造商的义务也划入在其中,并确立因错误操作造成车胎初期毁坏,并从而导致人身安全、经济损失的,生产制造方(或销货方)不负责任。
消费者协会提议
保修期应与三包规定相一致
据悉,质检总局1月15日公布的《家用轿车商品维修、拆换、退换货义务要求》将于2019年10月1日宣布执行。在其中要求,包含车胎以内的易耗损零部件在其品质保证期限内出現商品质量问题的,顾客能够 挑选完全免费拆换易耗损零部件。另外,商业部制订的推荐性规范《车胎经销商企业运营标准索赔规定》也在修定之中,并将升高为强制规范。
天津消费者协会相关责任人提议车胎保修期与汽车三包规定相一致,以商品售卖时间刚开始测算;或是出示以轮胎生产日期刚开始测算和以卖出时间刚开始测算的二种不一样保修期,由顾客自主挑选有益于其本身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