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车船税实施3个月,同期增长55.3%-汽车车船税


 

  3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了首批符合减免车船税政策的车型名单,其中含节能型乘用车49款,这49款车可减半征收车船税。10日,新疆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方章荣,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陈跃年、副处长寿爱旗做客新疆地税网站直播间与网民在线交流车船税问题。

  那我区节能车购买者怎样才能享受车船税代缴优惠呢?寿爱旗介绍说,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会根据国家三部委发布的车型目录名单来减征车船税。对车型目录名单尚未公布或未列举的车型,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的同时,必须按新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待目录名单明确后,对于属于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可以向购买交强险的保险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申请退税。

  按照我区今年起实施的新车船税标准,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车型每年缴纳车船税标准为360元,但如果你购买的是节能型乘用车,只需每年缴纳180元车船税。或许购车族不会因每年180元的车船税优惠改变购车初衷,但据首府某国有自主品牌车4S店销售员李扬介绍,车船税优惠虽不多,但节能型车油耗低,可有效节约购车后的油耗支出,尤其在目前油价高涨的背景下,购车者更青睐节能型车。

  方章荣介绍,新的车船税政策实施3个月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区车船税今年1-3月累计收入1.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3%,增加59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