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介绍,政策及税源因素,1月至2月,乌鲁木齐车船税累计实现入库5413万元,同比增收2390万元,增长79.06%,实现较大增幅。
“截止到今年2月,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45.7万辆。”该负责人说,车船税税源增加,带动车船税收入增长。
另外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新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变了部分车船的计税依据,体现了国家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政策导向。
根据新车船税法,1.0升(含)以下的车辆年缴车船税标准较原车船税暂行条例征税标准减少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车辆年缴车船税标准与原车船税暂行条例征税标准持平;1.6升以上至4.0升排气量乘用车的征税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对2.5升以上大排气量乘用车的征税标准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数据统计,乌鲁木齐现有1.0升(含)以下车辆2.3万辆左右,预计2012年将实现车船税收入较原征税标准减收139.8万元。而1.6升以上至4.0升车辆现有15.3万辆左右,预计2012年将实现车船税收入1.3亿元。
同时,按照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商用车中大型客车征税标准较原车船税暂行条例标准增加180元,中型客车增加120元。
而据统计,乌鲁木齐现有大型客车预计2012年将实现车船税收入较原征税标准增收151.2万元。现有中型客车预计2012年将实现车船税收入较原征税标准增收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