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车船使用税资费标准。1.5排量车船税-1.6l车船税佛山
1.5排量车船税
【引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2号)的要求新能源客车(核准载人总数9人(含)下列):排量为1.0升(含)下列的新能源客车,年标准可用税款为每台60元至360元;排量为1.0升到1.6升(含)的新能源客车,年标准可用税款为每台300元至540元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2号)的要求
新能源客车(核准载人总数9人(含)下列):
1、排量为1.0升(含)下列的新能源客车,年标准可用税款为每台60元至360元;
2、排量为1.0升到1.6升(含)的新能源客车,年标准可用税款为每台300元至540元;
3、排量为1.6升到2.0升(含)的新能源客车,年标准可用税款为每台360元至660元;
4、排量为2.0升到2.5升(含)的新能源客车,年标准可用税款为每台660元至1200元;
5、排量为2.5升至3.0升(含)的新能源客车,年标准可用税款为每台1200元至2400元;
6、排量为3.0升到4.0升(含)的新能源客车,年标准可用税款为每台2400元至3600元;
7、排量为4.0升之上的新能源客车,年标准可用税款为每台3600元至5400元。
1.6l车船税佛山
商用汽车:
商用汽车客运车,每台年标准税款为480元至1440元,核准载人总数9人之上,包含电动车
商用汽车大货车,总重量一吨年标准税款为16元至120元,包含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档载货汽车等
挂斗,总重量一吨年标准税款依照大货车税款的50%测算【本文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