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税的车船因报废等原因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1、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退税理由;
2、提供车船税完税凭证原件或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原件、与退税理由相对应的有关证明原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但有下列情形的,分别按以下申报纳税期限缴纳:
1、机动车辆在投保交强险时尚未缴纳当年度车船税的,应在投保的同时向保险机构缴纳。
2、转籍、转让、报废车船尚未缴纳当年度车船税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缴纳。
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前,缴清当年度应纳的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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