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杭州。张女士花658000元买了一辆奔驰,去上牌的时候被拒, 才发现轮胎小了一寸,于是张女士要求该店把轮胎换成原装的,并且赔偿自己50000元,该店觉得张女士是狮子大开口拒绝了。于是张女士就把该店告上了法庭,要求退一赔三,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张女士这些年存了一些钱,于是在当地的一家车店买了一辆车奔驰,提车之后就去上牌,可是当场被拒,表示她的车被私自改装过。后来才了解到,轮胎尺寸与报关单上 差了一寸,后经过查询轮胎实际尺寸是18寸,而单子上显示是19寸。
张女士听到轮胎尺寸不符,当场愣住了,她表示自己根本就没有动过轮胎,新车怎么就变成了改装车了呢。
张女士思来想去,既然不是自己这边的问题,那么车子的轮胎肯定是在提车之前被人偷偷动了手脚,而车子在提车之前一直在车店,那么动手就只能在车店里面,为了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张女士来到了车店。
店长接待了张女士,她告知张女士之前负责卖车给她的店员已经离职,此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经过几天的等待,店长回复张女士称,该车属于新老款交替发售,厂家配置错误,厂家那边发过来就是这样。
而对于该店给出的理由,张女士是存在质疑的,她觉得如果是配置错误,在过海关的时候,那的员工肯定发现单子和实际不符,不可能还会放行。
为了验证自己的质疑,张女士向厂家求证,而得到的回复是,该款奔驰的轮胎只有19寸一种规格。得到这样的答案,张女士更加质疑是车店偷偷更换了她的轮胎,经过三番五次的讨要说法,店长又给出了一个理由。
但张女士认为既然是该店的失误,那就应该承担责任,随后双方在调解下,张女士提出将车辆轮毂轮胎换回原厂件,并且补偿自己50000元损失,可该店觉得张女士就是狮子大开口,没有答应她的请求,只同意送几次保养作为补偿。
双方协商未果,张女士一气之下把该店告上了法庭,提出了该店退还自己的买车款658000元,并且赔偿三倍买车款1974000元,而张女士的这一举动,让该店追悔莫及。
那么该店为何被判退还车款,并且赔偿三倍的买车款呢?
1.该店在卖车给张女士之前,更换轮毂轮胎的行为,并没有告知消费者,造成了张女士的潜意识以为,该车的配置是原装的,该店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也就说,如果张女士知道她买的车的轮毂轮胎被更换过,那么她应该是不会选择买的,就是因为该店的隐瞒,张女士才做了决定买,张女士的知悉权和选择权受到了侵犯。
2.该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商,应该足够了解店内每辆汽车的具体情况,明知轮毂轮胎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还卖给消费者,该店存心严重的主观过错,主观故意明显,因此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店将原装的轮毂轮胎换成尺寸不配套的轮胎,在卖车给张女士的时候并没有告知其真实情况,甚至是张女士讨要说法之时还编造谎言,其存在着主观故意不告知,属于欺诈了张女士,因此张女士要求退一赔三 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作为店家,应该做到诚信经营,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欺骗顾客,到头来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在您的生活当中,有遇到过买车被欺骗的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