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在私家车大量普及,交通拥堵加剧,停车位紧张的今天,电动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和快捷。生活中有很多人,即使自己有私家车他们也不愿意开,而是选择骑电动车出行,目的就是为了躲避交通拥堵、提高出行效率。跟私家车比起来,电动车有着诸多优点,机动灵活,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等等这些都是人们选择它的理由。当然,这些优点也造就了它的缺点,给道路交通环境带来了很多不安全的因素。比如,机动灵活这一优点成了很多事故的罪魁祸首,很多人骑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堵车的时候随意变道,在车流中穿插行驶,导致了很多交通事故产生。
电动车的普及和发展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随着数量的急剧增加,道路交通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就交通部门而言,如何管理好电动车成为一个难题。大家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骑电动车闯红灯、占用非机动车道、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非常普遍,为了制止这些行为,交管部门在“禁摩限电”的背景下制定了更加严厉的政策。10月1日,电动车迎来“4罚1禁”,违者最高处没收车辆,了解一下。
第1罚:对超标电动车进行处罚
所谓超标电动车,指的是不符合《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车辆。比如,电动车的总质量不超过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等于48V,电机额定输出功率小于等于400W,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速度不得超过25km/h,只要是不满足这些要求的电动车,都属于超标电动车。为了方便老百姓的出行,国家对超标电动车制定了人性化的政策,采用制定“过渡期”的办法对超标电动车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今年,很多地方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经结束。对于这类车辆,如果继续上路行驶就会受到交警的处罚。
第2罚:对未上牌的电动车进行处罚
广州交警部门提醒,根据广州市《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10月1日,广州将对未登记上牌仍继续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其实,这是电动车“过渡期”政策的一个延伸,现在过渡期结束,规定期限内仍然没有上牌的车辆,交警在路上查到会对其进行处罚。
第3罚: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
众所周知,无论是骑电动车还是摩托车,都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头盔,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在例行查车行动中,交警会重点查处骑车人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通常,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处罚20元,虽然罚款不多,但是对于自己的安全来说,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禁止黄牌电动车上路行驶
根据广东佛山市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条例的规定,核发黄色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车牌可使用至2022年9月30日,这意味着10月1日之后,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原来的号牌自动作废,这种超标电动将不再具备上路的资格。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这个政策将致使黄牌电动车在10月1日后自动报废,若未按规定在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交管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或者是没收车辆。近年来,电动车安全一直备受人们关注,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严厉的管理政策。大家骑车出行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