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王女士陪同闺蜜一起去保时捷4S店提了一辆100多万的帕拉梅拉


“太吓人了。”浙江杭州,王女士陪同闺蜜一起去保时捷4S店提了一辆100多万的帕拉梅拉。当场,王女士就被这高颜值的豪车吸引了,也想来一辆。对于早就实现财务自由的王女士来说根本不算事,当即就与4S店的工作人员沟通,最后订了一辆保时捷曼卡S。

等了一段时间,今年9月26日,王女士终于提上了心心念的曼卡S,手续办完后,这辆车的落地价高达80多万。然后,王女士就每天开心的驾驶着自己的爱车上班,体验感相当不错。

但没过多久,王女士对爱车的态度就发生了180度大转弯。就在今年10月17日当天,王女士正驾驶这辆保时捷在路上行驶,突然看到仪表盘上的发动机故障灯亮了,同时还提示“发动机控制装置故障,寻找维修厂,可继续行驶”。王女士突然被这“温馨提示”给整蒙了,花高价买的豪车,这才几天就有故障了?

但这还没完,王女士还没从上一条的“温馨提示”中回过神,马上仪表盘又出来一条提示“变速箱故障可能无法倒挡,可继续行驶”。这可把王女士吓住了,赶紧停车给4S店联系反映情况,但4S店工作人员对这两条故障提醒不以为然,让王女士不要受此影响,继续安心驾驶。随后,王女士启动车继续行驶,没想到更糟糕的事情又发生了。行驶中,车身开始异常抖动,而且发动机的声音也不对劲了,和拖拉机似的。就这样坚持了几百米的距离,车子就无法行驶停在路中间了。此时,王女士又看到仪表盘有提示,“立即填充冷冻液,不要继续行驶”。

王女士再次联系4S店工作人员反映情况,4S店回复让王女士现场等待,马上派人到场救援。很快,救援人员到场,查看了现场情况,发现车底有一堆液体,原来是冷却液和机油流出来了。最开始,4S店还以为是王女士驾驶途中底盘碰到了硬物导致的,但检查后,底盘完好,没有任何碰撞痕迹。

不到1公里的路程,就连续出现3个故障,这让刚提车20来天的王女士非常郁闷,直接对这一款车失去信心和耐心,无论4S店提出如何进行维修,王女士都铁了心要退车。但4S店却对王女士退车的要求开始“打太极”。

目前,王女士与4S店还没有协商好处理方案,一心只想退车的王女士想通过法律来维权。


的确,80多万的豪车,才开了20来天,行驶了1800公里就出现这么严重的事故,搁谁身上都会不舒服。幸亏这故障发生在市区驾驶期间,万一在高速上接二连三的遇到故障,这就太吓人了。

那么王女士通过法律维权,有依据吗?

1、从合同角度讲,王女士与4S店之间建立了车辆买卖合同关系,4S店的义务就是向王女士交付质量合格的车辆,王女士的义务就是按约定支付购车款。

本案中,无论王女士是全款购车还是按揭,都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价款的义务。而4S店虽然交付了车辆,但车辆在短时间内频繁出现故障,明显质量存在问题,已构成违约。

2、王女士想退车,其实就是想解除与4S店的车辆买卖合同。从《民法典》规定看,解除合同的方式一般有3种,即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目前,王女士与4S店无法协商解除,同时也不知道双方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解除的条款,所以,我们从法定解除的角度看,王女士是否能够解除合同。

《民法典》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本案中,王女士花80多万的高价买一辆保时捷豪车,其想获得的不仅仅是一辆普通的代步工具,而是一辆质量好、驾乘体验感舒适的豪车。

然而,提车20来天,驾驶里程不到1800公里,豪车就频出故障,而且还是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部位,即便能修好,这也达不到王女士购买此车的目的了。

故王女士的情形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3、合同解除后,王女士应当退还车辆,而4S店则要将王女士的购车款退还,但同时,4S店可以要求王女士承担车辆使用期间的相关费用。

最后,希望王女士和4S店能够协商处理,毕竟一旦进入诉讼程序,都会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朋友们,你们如何评价本案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