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蔡先生把自己买的车:宝马x6拿到修车店进行修理


河南洛阳,蔡先生把自己买的车:宝马x6拿到修车店进行修理,没想到修理工竟以试车为由和朋友开车出门游玩,路途中却发生了事故导致285万的车报废,蔡先生还补充道:我当时买车的时候,此车型洛阳仅此一辆!
 
事发当天,蔡先生来到翻车事故现场,经过查看发现,车前面的横梁弯了,轮毂也全部都撞断了,所有安 全气囊全部打开,可以说这辆车基本完全报废了。


蔡先生很是郁闷,为了更好地追责,蔡先生找来记者帮助自己和修车厂进行交谈。
 
在和记者的交流过程中,蔡先生说自己的车是洛阳至今为止(事发之前)唯 一一辆宝马x6,4.4T双涡轮V8的机器,全款落地是285万。
 
蔡先生表示车辆报废造成了自己很大的损失,因为这个突发事件,自己的好几单合同签署都被耽误了。
 
记者听了蔡先生的哭诉,于是带着蔡先生及其家人找到了修理厂的负责人及驾车出游的当事人小工及其他的三个朋友。


蔡先生的家人见到小工,情绪十分激动,纷纷质问小工为何要将车私自开走。
 
可小工却表示自己是去试车的,因为遇到了突发 情况才不慎翻了车,可小工的说法却有很多漏洞。
 
记者追问小工,既然是试车,怎么会有修理厂规定在半夜试车而且翻车地点竟然在远离修理厂的二三十公里外的小工的住处附近。
 
记者的不断追问让小工哑口无言,小工可能知道自己的借口已经被揭穿,但是巨额的赔偿也让他实在不知道如何解决,所以只能选择沉默了。
 
沉默的小工和情绪激动的蔡先生一家就像水火一样不相容地挨在一起,让人看着总感觉再呆在一块儿会出大事情。


为了让此事尽快有结果,记者开始给双方支招,记者表示毕竟这个车它已经开了几年了是有公里数的,因此蔡先生一家要索赔不能按照新车的价值来算。
 
为了确保客观,对于如何赔偿,应该根据情况重新评估,来出一个合适的评估价来,在这个基础上双方再进行协商。
 
同时,记者也开导小工,保持沉默并非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毕竟小工还年轻,做错了事,就认错。

要赔钱,就慢慢还,总有一天能还上,而且此事也并非说要其一个人赔200多万,这其中保险公司还会出一部分钱,因此,小工应该直面眼前的难题才是。
 
经过记者的开导,小工也终于有了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开始积极地和蔡先生一家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协商后,顺利解决了此事。
 

 
此事发生之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的角度很清奇,因为事件中蔡家人提到因为车辆受损导致失去合同一事。
 
于是该网友提问道,车主一方有个人讲,车坏了,影响了他们好几个合同,意思难道是是没有这个豪车出去撑面子,别人合同也不跟他们谈了,现实中真有这种事情发生吗?

也有网友本着就事论事的态度,对此事赔偿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车主人开了这个车都好几年了,最开始要赔偿还想要原 价,实在是异想天开了。
 
还要网友对于此事中的责任分配问题发表了看法,此事是因为小工私自使用顾客的车导致其车辆报废,那么如果赔偿的话,小工应该付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帮忙赔偿。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蔡先生的车报废后,这个赔偿的钱到底该谁来出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此事件中,蔡先生自从把车交给该店铺起,双方之间就构成了“维修合同关系”,自此,基于合同义务,修理厂就需要对车辆的毁损、灭失风险承担责任。
 
而小工作为修理厂的员工,在其任职期间导致了蔡先生车辆的损坏,因此可认定修理厂违反了合同关系,故而应当承担赔付责任。
 
与此同时,抛开蔡先生与修理厂的这一层关系,就小工本身驾车导致事故发生这件事情来看,小工在未饮酒且有驾驶资格的前提下驾车发生了事故,这属于单方肇事事故。


而发生了这样的事故,负责该车辆本身的保险公司是需要进行赔付的,不足部分才由修理店和该修理工共同承担补足责任。
 
小工因为自己的一时爱慕虚荣,犯下大错,但修理厂的管理不严,也是让小工有 机可乘的重要原因。
 
在这里笔者需要提醒部分维修厂,既然是维修车的,应当要把车辆的安 全放在第 一位,同时一定要监管好自己的工作人员,别让他们因一时的虚荣心作祟,惹了大 麻烦!
 
那么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