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要求,对未随身带驾照的解决以下:
不管驾驶员行车中违反规定是否,均不容许驾驶员再安全驾驶车子,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理应扣押机动车辆,通告驾驶员出示驾照。随后,依据驾驶员出示驾照的状况各自开展解决:
1、驾驶员出示了驾照,如行车时无别的违反规定,给与警示或是二十元左右二百元下列处罚,立即退回机动车辆;
2、驾驶员出示了驾照,如行车时会违反规定,依据其违反规定的状况和未随身带驾照一并给予惩罚,立即退回机动车辆;
3、驾驶员无法出示驾照,按无证驾驶处罚。
而针对无照驾驶的惩罚:针对“未获得驾驶证”的,《交通安全法》第99条要求:惩处200元左右2000元下列处罚,处以15日下列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