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长期的广州市牌小车,没有广州市跑,常常在外地地区滞留,我想问一下车船使用税如何交纳?是不是要返回广州市当地交纳?依据,<国税总局有关车船使用税税收征管多个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08〕48号,第一条,在一个缴税本年度内,经营者在非车子备案地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机动车辆车船使用税代交社保,且可以出示合理合法合理完税凭证的,经营者已不向车子备案地的地区税务局交纳机动车辆车船使用税。
买车人常常在外地滞留小车,不用返回广州市交纳车船使用税。如今一切地区都能够外地代交社保,要是买车人凭外地完税凭证,能够 回家广州市申请办理交强险,或是买车人能够 在广州市在申请办理交强险时,让广州市车险公司代缴交纳车船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