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未按规定缴年票行为的处罚-年票资讯信息


1、未买票车子不按特定线路根据高速收费站,进到年卡行车道的,惩处警示,能够 处以20元处罚。

 

2、不按照规定交纳年卡高速公路费,自税款滞纳金造成生效日超出三十日,经催告函车子任何人仍不执行的,市道路交通单位能够 申请办理老百姓法院强制执行。

 

3、不按照规定交纳年卡高速公路费的,勒令其补交年卡高速公路费,并从应交生效日按日另收应交年卡费额2‰的税款滞纳金,税款滞纳金总金额最大不可超过应交年卡高速公路费总金额。

 

4、借于、冒充、应用仿冒次票的,除勒令其补交要求费附加,对企业处以100元处罚,对本人处以50元处罚。

 

5、借于、冒充、应用仿冒年卡标示的,除勒令其补交要求费附加,处以类似车系应交年卡高速公路费规范一倍处罚。

 

6、不按照规定交纳次票高速公路费的,除勒令其补交要求费附加,能够 处以50元处罚。

 

广州市掌付通提示买车人小伙伴们,有左右个人行为之一的,都按左右要求解决开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