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广州市众多买车人关注的新车船税缴纳难题,广州市地税局14日称,2012本年度车船税已从3月1日刚开始征缴,各买车人可在要求期内到已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代征的金融机构、邮政快递营业网点缴纳车船税,也可立即到区县财政局办税厅前台接待申请交税。
广州地税局称,凡在广州市范围之内依规备案的车子、船只,其任何人或是管理方法人为因素车船税的经营者,都理应按照要求缴纳车船税。车船的任何人或是管理员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者理应委托缴纳车船税。
2012本年度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時间为3月1日至12月31日。广州地税局提示,经营者没按规定限期申请办理申报纳税的,由税务局勒令期限纠正,可依规处以二千元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可处以二千元左右一万元下列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