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卡制是一种由买车人均值承担路桥区高速公路费的规章制度,针对其车子非常少过路桥区高速收费站的群众而言,确实会提升一定的财政负担。许多人觉得执行年卡制有悖谁获益谁承担的社会发展公平公正、公平标准,实际上它是一种误会。因为一般通行费是是非非密闭式的,它不可以四处设高速收费站,而只有在适度的地区(一般是在城乡结合)设高速收费站,那样就产生了“线点线”的分歧,高速收费站是点,站与站中间的路是线。一般状况下,即便车子应用了通行费,要是不历经高速收费站点,也无需缴费高速公路费。
推行年卡制的根据
执行年卡制是有章可循的。依据《广东道路规章》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由省市人民政府准许,可在一定地区内推行机动车行驶费年卡制。”它是实行年卡制的法律规定。
执行年卡制是公平公正、公平、有效的,都是贯彻执行《珠江三角洲地域改革创新发展趋势总体规划》,进一步加速我区社会经济发展脚步,改进交通条件,融进珠三角经济带的客观性规定;也是均衡主干线道路车流量,改进居民出行的自然环境和生活品质,提升路桥区的总体利用率的一项关键措施。
依据省纪委、省委的规定,省交通出行主管机构于2008年9月明确指出了2012年以前珠三角(现有9个市,各自是: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广州市、佛山市、肇庆市、江门市、中山市、珠海市)保持地区年卡制的工作规划,省人大也将此项工作中做为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