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九城市实现年票互通互认


       为促进珠三角城市一体化发展。从2012年12月31日24时起,珠三角年票实现互通,互通的城市有:广州、佛山、肇庆、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对于已购买本市年票的车辆,任年票标识,在上述珠三角9个城市内行驶的,不再收取普通公路车辆年票次费。

  据悉,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9日已经收到了《省交通运输厅及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珠三角区域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要求,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九江大桥分公司所属的国道325九江大桥收费站将自2012年12月31日24时起,对粤9市已购买本市车辆通行费年票的车辆免收通行费。车友们对此次珠三角年票互认,表示十分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