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今后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是那样出具发票让你的


现如今,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已变成较为流行的一种车船税交纳方法,许多买车人们都是挑选这类方法去交纳车船税。一般而言,纳税人交了钱,就得要有一个凭证、发票,便于报帐时会个质证,要不然怕被他人误解为 “作假”,那么就难堪了。而对于此难题,前不久,国税总局公布了《有关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出具所得税发票难题的公示》,其关键目地都是以便搞好营改增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工作中及其进一步明确对车船税税收征管中相关发票难题而定的公示。

公示內容明确提出了保险公司在代收车船税并出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中标明代收车船税信息内容,实际包含:保单号、税金隶属期(详尽至月)、代收车船税、税款滞纳金、合计(含保险费用、车船税)等,做为代收税金凭据。合计(含保险费用、车船税)就是指,所得税发票价税合计与车船税合计(含税额和税款滞纳金)相加。而该发票可做为纳税人交纳车船税及税款滞纳金的财务核算会计原始凭证。

那麼,难题就处理了,纳税人也安心了,今后保险公司在代收车船税出具的发票就会越来越更加清楚、实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