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一男子花147万买了辆迈巴赫,随后又花20万准备改下内饰,设置好GPS后就回家了,可没过多久,他就通过定位发现了不对劲。自己的车子竟然被挪了窝,他急忙赶到现场,发现自己的车子,已经被弄上了拖车,对方告诉他,车子要拖到北京去卖掉,这是怎么回事?
3月14号,宋先生通过朋友介绍,在一家叫“欧进源”的车行里,买了一辆迈巴赫,也就是代购,4月1号他付清了147万购车款,对方也开具了发票。随后他又花了20多万,想要改一下车的内饰,就没有急着上户,想着改完内饰再上户,可没想到,这一耽搁就出了大事。
他将车停在了车行,让其帮忙改内饰,期间他将迈巴赫自带的GPS,连接上了自己的手机。这个功能只有车主能用,他能随时随地地看到,自己的车在哪里。他时常都会查看下车子的状态,可是在4月28号晚上,他发现了异常。
通过GPS定位,他发现自己的车子竟然被开走了,他意识到不对劲,火速赶到现场阻止,幸亏他来得及时,将拖车给拦下了,再晚一点,可能车子已经开走了。司机师傅告诉他,是一位姓吕的男子要求的。
记者联系上了吕某,却得到了一个奇葩的答复。
吕某表示,这辆车是他买的,并且相关手续都有。这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车商一车两卖吗?
如果车商是一车两卖,那么就构成诈骗。《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47万的金额,已经满足诈骗罪的顶格处罚。若经过调查后,车商确实是一车两卖,等待他的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以,问题的关键,就是吕某能否提供购车的相应证明。
记者陪同宋先生,来到派出所见到了吕某,可是在电话中沟通得好好的,见面之后吕某态度大变,不接受记者的任何提问,也不愿意提供购车手续。宋先生表示,自从吕某的拖车被他拦下后,到目前为止,他一直没看到对方所说的购车合同。
吕某只是一个劲地强调车是他的,但是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宋先生购买车子,并且完成了交易,也有相关合同与发票,自己也有车钥匙,这些东西足以证明,宋先生才是这辆车的所有权人。欧进源公司负责人告诉宋先生,吕某是他们公司的债权人,可能是因为没能及时还钱,所以吕某才想出了拖车的法子。
从这件事来看,其实就是欧进源公司和吕某的经济纠纷,根本就不关宋先生的事,他的车被拖走,完全是受了无妄之灾。
基于这个情况,吕某在没有经过车主的同意下,擅自将车拖走,并拿去贩卖,其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
宋先生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吕某未经宋先生同意将车辆出售,出售车辆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其出售车辆的行为对宋先生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宋先生可以要求占有人返还汽车。
吕某将车拖走贩卖,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数额按照被盗车辆被盗窃时的价值确定。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由于吕某不能证明自己买了这车,车商也是不知所踪,具体如何,只能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各位,买车要弄清楚车商的基本情况,最好尽快上户,这种代购的车商五花八门,售后也是一言难尽。若不是专业的人,建议,还是尽量选择到正规4S店购买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