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 - 按排量征收,电子自助终端暂不能缴纳,广州市2012年度车船税从3月1日开始征收,各车主可在规定期限内到已办理委托代征的银行、邮政网点、掌付通车船税代办平台缴纳车船税,也可直接到各区地税局办税大厅前台申报缴税。
今年乘用车改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计征车船税,税额设置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划分七档,由180元至4500元不等。市地税局表示,过往征收系统没有记录每辆乘用车的排量资料,因此在缴纳今年的车船税时,车主务必如实提供申报资料,才能顺利完成纳税手续。
纳税人可到以下地点申报缴纳车船税:
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区(市)地税局。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船税代征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车船税代征点、广州市邮政局车船税代征点以及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的车船税代征点。
3.登陆网站www.24pay.net 办理。
4.从化市、增城市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2012年广州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
计税单位 |
年基准税额 |
备 注 |
|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
1.0升(含)以下 |
每辆 |
18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
1.0升以上至1.6升(含) |
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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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升以上至2.0升(含) |
4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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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升以上至2.5升(含) |
7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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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升以上至3.0升(含) |
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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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升以上至4.0升(含)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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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升以上 |
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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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 |
大型客车 |
核定载客≥20人每辆 |
60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
中型客车 |
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 |
4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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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 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96元 |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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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车 |
|
整备质量每吨 |
48元 |
|
其他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96元 |
不包括拖拉机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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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
|
每辆 |
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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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 |
机动船舶 |
净吨位≤200吨每吨 |
3元 |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
净吨位201吨-2000吨每吨 |
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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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吨位2001吨-10000吨每吨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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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吨位≥10001吨每吨 |
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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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 艇 |
长度≤10米 每米 |
600元 |
长度指游艇总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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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11-18米 每米 |
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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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19-30米 每米 |
1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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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31米 每米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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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动力帆船 |
每米 |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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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2.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