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2车船税 申报纳税分时段
根据规定,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2012年度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时间为3月1日至12月31日,为避免集中申报纳税,市地税局《关于征收2012年度车船税的通告》对全市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时间作出以下规定:
1.车牌号码最后一位数字为“3~9”的,应在末位数字对应月份申报纳税。例如:车牌号码为粤A8×××8或粤A ××8AB,末位数字是“8”,应在8月份申报纳税。
2.车牌号码最后一位数字为 “0”、“1”、“2” 的,应分别在10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例如:车牌号码为粤A 5×××1或粤A ××1AB,末位数字是“1”,应在11月份申报纳税。
2012年度车船税减免则从7月1日开始办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关于征收车船税的通知》减免税规定的纳税人,应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可咨询主管地税机关。
车船税按年征收,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一次缴纳全年税款。对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