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继续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方案-年票信息


 

茂名市再次实施路桥区机动车行驶费年卡制介绍

 

依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部《有关茂名市再次实施机动车行驶费年卡制相关难题的复函》(粤价函[2011]1367号)精神实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行费管理办法》和《广东道路规章》相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策,我区从2012年1月1日起再次实施路桥区机动车行驶费年卡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以下:

 

一、路桥区机动车行驶费年卡制实施時间从2012年1月1日起止2012年12月31日止。试行期内,当地籍(湛江市籍)车子(摩托、折腰式小四轮拖拉机以外)路桥区高速公路费按年一次性统缴;进到我区和行驶我区一般道路次票高速收费站的非当地籍车子及其行驶我区一般道路次票高速收费站的当地籍摩托、折腰式小四轮拖拉机,其路桥区高速公路费实施次票制,按次交费。

 

二、当地籍车子路桥区高速公路费年卡依照省准许的《茂名市机动车行驶费年卡收费标准标准表》交费:三轮汽车150元/年;汽车方向盘式大拖拉机200元/年;7座下列(含7座)个人小型客车、租赁出租车车700元/年;大城市公共汽车、7座下列(含7座)非个人小型客车1000元/年;7座左右9座下列(含9座)小型客车、0.5吨下列(含0.5吨)大货车运营1600元/年,非运营1200元/年;10座左右20座下列(含20座)客运车运营2900元/年,非运营2300元/年;0.5吨左右2吨下列(含2吨)大货车2900元/年;21-50座(含50座)客运车运营4700元/年,非运营3900元/年;2吨左右至5吨(含5吨)大货车4700元/年;51座左右客运车、5吨左右至15吨(含15吨)大货车6700元/年;15吨左右大货车和各种各样集装货8000元/年。

 

在2012年3月31此前缴费当年度路桥区机动车行驶费年卡的车子给与特惠,7座下列(含7座)个人小型客车按70%计税,别的车子按80%计税;贷款逾期缴费未予特惠。

 

三、当地籍摩托、折腰式小四轮拖拉机及其非当地籍车子在根据一般道路次票高速收费站时依照省准许的《茂名市一般道路次票高速收费站收费标准标准表》按次交费。

 

四、非当地籍车子在根据茂湛、渝湛、湛徐高速路我区地区的各出入口高速收费站时,单边缴费路桥区机动车行驶费次票。路桥区机动车行驶费次票由各出入口高速收费站依照省准许的《茂名市地区高速路出入口高速收费站代办非湛江市籍机动车行驶费次票收费标准标准表》单边代办,在其中茂湛高速路浅水区高速收费站对湛江籍车子免交路桥区机动车行驶费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