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公告显示,乘用车的目录共包含26个品牌49款节能车型。
据了解,入围的49款节能车与去年10月公布的第七批节能汽车目录一致,包括安徽江淮、比亚迪、奇瑞、一汽大众、上海通用等12家车企入选第一批节能型乘用车名单,其中一汽大众车型最多,共七款入围。
在入围的名单中,众多车型是当前汽车消费市场的主力车型,包括东风日产的阳光、骐达;上海通用的凯越、赛欧;一汽大众的速腾、宝来等;自主品牌最为热销的车型比亚迪的F3、G3以及奇瑞的QQ3、A3等。按照目前进入目录的车型市场份额推算,预计佛山每年有近6%的乘用车消费者可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
佛山暂未接到减税通知
对于一些车主关注的已购车船税车主可否退税事宜,昨日从位于佛山车城的禅城区车船税代征网点了解到,虽然国家已发布文件对节能车税费征收比例进行调整,但由于发布时间过短,目前佛山暂未接到调整减税征收的通知,也暂未启动对已缴纳车船税的车主进行“退税”,当前对于1.6L排量以下车型,仍执行180元和360元两个档次的征收标准。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车船税申报纳税期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果确认自己的车辆为节能车,建议等佛山车船税减征方案实施后,再进行缴纳,避免退税等繁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