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49款乘用车可以减半征收车船税-车船税频道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首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共12家企业26个品牌的49款车型入选节能型乘用车。

        自2012年1月1日起,购买节能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另外,新能源车免征车船税。对此,辽宁地税方面表示,今年购买的在目录内的车型,可申请退税。

  第一批节能乘用车目录的车型包括:

        江淮汽车(600418,股吧)悦悦和同悦各1款,比亚迪汽车F3、G3和L3各1款,长安汽车(000625,股吧)奔奔2款、志翔2款、欧诺1款,东风汽车(600006,股吧)阳光3款、骐达2款,东南汽车V3菱悦4款,奇瑞汽车QQ3四款,A3两款,上海大众帕萨特1款、朗逸1款、明锐3款、昊锐1款,上海通用凯越1款、爱唯欧3款、赛欧5款,一汽大众迈腾1款、速腾2款、宝来1款、高尔夫3款,海马汽车(000572,股吧)福美来1款,吉利豪情1款。

  总体上看,进入目录的自主品牌车型主要是小排量小型车,而合资品牌则有部分装有涡轮增压发动机的小排量大型车,例如一汽大众迈腾,上海大众斯柯达昊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