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出厂到4S店销售时,4S店都会对新车做PDI检测,要是发现了问题也好及时给厂家反馈,把有问题的车辆及时的送回厂家检修。可要是消费者刚买的新车就出现了故障,而且还是频繁的出现同一故障,4S店就有责任了。
6月30日,杭州的施女士买了一辆进口的奔驰E260,落地价70万左右。新车开了大约一个星期,出现了发动机抖动,发动机故障灯亮起的情况,重新启动后,发动机故障灯消除。

到了7月17日,车子再次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于是就把车子开到4S店。一开始,4S店检测出来是系统的设置问题,重新升级系统之后,还需要做检测。

检测之后,发现原本四缸发动机缺失了一缸。所谓的发动机缺缸,是指发动机有一个或以上的气缸没有正常工作。这毕竟是刚买的新车,施女士无法接受,要求退车。
这几个月以来,一直都在和4S店沟通,也找了消保委和市场监管部门,诉求从一开始的退车,到后来退而求其次变成了维修并赔偿。可最终还是没结果。

就在前几天,施女士还收到了4S店的律师函,这让施女士非常的气愤。施女士说4S店要求她赶紧把代步车还回去,等于是赤裸裸的威胁。
之所以4S店这样做,是因为施女士不同意维修。可施女士说事情都还没解决好,怎么维修。

从律师函中看到,施女士已经使用了代步车72天,如果接下来不维修故障车的话,4S店将不再无偿提供代步车,如果不归还,将会按照300块钱一天收取车辆使用费。
对于这件事,4S店的售后经理表示他们初步判断可能是车子的喷油嘴有问题,因为要进一步的拆检,确认到底是不是喷油嘴的问题。

但客户不愿意拆检,要提出10万块钱赔偿,金额太高所以没办法答应。至于退车的诉求,按照汽车三包法的规定,确实满足不了,只符合免费维修的范畴。
对于4S店的做法,施女士的父亲也很生气。表示车子要是开个三四个月,他也就认了,现在是一个星期就出故障,这放在任何一个消费者身上都忍不了。
而且4S店在销售车辆之前,做了PDI检测,驾驶中也没有出现任何的安全事故,但这辆车恰好就出现了发动机缺缸的问题。

作为消费者花正常的钱买一辆车,结果4S店给的车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产品性状,也不符合产品质量,那这辆车在消费者看来就是不合格的。既然卖了不合格的产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女士父亲的一番话,4S店售后经理却打了一个比喻,说在买手机的时候,不可能保证每一个人买的新手机百分之百的没问题,买车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对于售后经理的这个比喻,施女士的父亲却说销售人员在卖车给他们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明确的说明,或者是出具相应的书面告知。如果告知了,那这件事他们认。最后,双方商定国庆假期后再谈一次。
车子出了问题,就把三包法拿出来说事,作为消费者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作为4S店从来不会说我们卖的车子自身就有质量问题,意思就是说你们犯的错,要消费者来赔。要是所有的商家都这样做,中国不是变成了残次品的天下了吗。
三包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很多条款变成了一个障碍。因为三包法,消费者在购车后退换车越来越难。本来基于消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中的条款,消费者可以退车,但家用汽车三包规定一被拿出来,就变成不符合退换要求了。
作为4S店在销售车辆的时候,虽然不能保证每辆车都百分之百的没问题,但是能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旦车辆出现了质量问题,就应该根据消费者的诉求解决问题,而不是动不动就把汽车三包法搬出来。
要知道消费者并非无理取闹,肯定是车子出现了重大问题,才会提出退换车的诉求,毕竟谁也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就因为4S店搬出了汽车三包法,消费者在维权时非常难。因为4S店会利用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薄弱的情况,任意免去自身的包修、免费更换、退货责任。
希望需要维权的消费者理性维权,在必要的情况下,勇敢地用法律捍卫自身的权利;最后也提醒大家在购车时,一定要多方面的考虑和选择,以避免事后更多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