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于3月6日联合发布了《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公告。这一利好政策一经出台,便引起业界热议,普遍有以下看法:
1、新政还有缺陷
根据目录规定,“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然而这些享受国家“特殊照顾”的车型市场表现如何呢?
据目录显示,目前享受车船税待遇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共有173款,其中有154款为纯电动客车,其余为燃料电池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与客车。
以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于2009年初共同发起并推动在25城市公共领域进行的 “十城千辆”工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效果来看,情况不容乐观。
据“第一电动网”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新能源大巴示范运营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0月,全国累计投入9268辆新能源客车,距离2012年末全国共投入24220辆的目标相差甚远,仅完成38.15%。25个示范运营城市中,完成率超过50%的城市10个,仅占城市总数的40%;完成率在30%以下的城市多达14个。”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有关资料显示,2011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均未突破1万辆。
新能源汽车三年目标只完成了零头。2009年出台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3年内要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要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而据《2011年度中国新能源大巴示范运营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年产销量达到500辆以上的纯电动客车厂家仅有深圳五洲龙、北汽福田、湖南南车时代、厦门金旅、一汽新能源客车五家。
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很多纯电动汽车车企享受免车船税的优厚待遇,但是距离量产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2、市场看淡
相较于前年实行的小排量车购置税“七五”折优惠,现在的优惠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从销售情况来看,似乎被业界议论纷纷的“车船税新政”并没有在市场引起多大的波澜。
以广东省为例,根据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东省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每年基准税额为18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每辆每年基准税额为360元。而新政颁布实施之后,目录上1.0升的8款车型每年只需缴纳90元车船税,而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41款车型也仅需要缴纳180元。
3、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新车船税的阶梯式纳税方法非常清晰地表明了政府倡导节能减排的立场,但对消费者购车习惯的调整作用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新的车船税法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车船税法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做出免征或者减征车船税的规定,更多地是体现国家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