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年卡早已在2012年1月6号刚开始征缴,立即到截止時间为2012年3月31号止。到时候众多买车人不按照规定時间去交纳年卡,可讲惩罚500元。《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路桥区高速公路费征缴管理方法要求》运行命令。
我区授权委托地区高速路出入口站代办非汕头市籍车子次票将再次执行,伴随着汕揭高速路启用,代办网站将提升汕揭高速路广东潮汕路出入口的月浦高速收费站。
许多高速路出入口高速收费站代办次票高速公路费的外市籍车子,24钟头内初次经过我区地区第一个一般道路高速收费站(石立交桥高速收费站以外),或24钟头内数次从我区地区各高速路高速收费站出入的,已不扣除次票高速公路费。
不按照规定交纳小车年卡将惩罚500元是由《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路桥区高速公路费征缴管理方法要求》已从2011年11月1日起宣布实施,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年卡高速公路费的,可惩处500元处罚。
期望买车人尽可能在要求時间交纳小车年卡,以防被罚。如未能统缴期限内立即交费,从4月1日起,车子将不可以应用高速收费站rfid标签行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