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今年机动车车主取得登记证需要马上去办理车船税吗?会不会产生滞纳金?
根据佛山市规定,车船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单位和个人,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如车主的登记证显示车辆为2011年年底取得,到今年再办理车船税,尽管间隔时间不长仍需缴纳滞纳金,只是滞纳金额度很小。而今年取得登记证的车主,则不用急于办理车船税,整年都为纳税期限,并不会产生滞纳金。
新车主缴纳车船税的起算时间将以车辆登记证时间为准。据位于佛山车城的相关车船税代征点工作人员介绍,如车主购买于去年并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辆,现在购买2012年度的车船税,仍需要补交2011年度车辆登记证所录时间当月起算的车船税,这部分费用仍按去年征税标准计算。
今年取得登记证不需要马上办理车船税,只要在今年办理完成,不会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