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异地使用是避免不了,但是每当要征收相关税务时,都遇到同样的问题存在,就是遇到办理汽车相关税务可以吗?例如,车船税可以代缴吗?
如,例如一家集团总部在深圳的公司为其南京分公司车辆在深圳投保,该车辆在南京上牌并由南京公司相关负责人使用,根据车船税属地征收的特点,这辆车虽然在深圳投保,但深圳的保险公司却无法代征车船税,所以还得专门到南京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这样一来,投保日期与日后回当地缴纳车船税的日期中的时间差,需要按日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虽然,尽管金额不多,也是不必要的支出。因此税务人员建议这类车辆可以不要在异地总部投保,而是回本地投保一并缴纳车船税,以减少纳税人奔波之苦,也可避免不必要的滞纳金支出。
所以说,异地车船税代缴是不能办理的,车主或者使用权者要回到车辆归属地办理,否则时间逾期,需要缴纳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