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广东省年卡制撤销之后,现有12个市确立表态发言了对未交年卡者开展追讨,在其中,有好几个市还制订出了有关追讨具体措施,但茂名市一拖再拖并未制订出有关措施。但是该来的還是会来的,此前,网编对于刻意走访调查了有关部门,并获得了确立的回应:“现阶段已制订发布出了年卡追讨计划方案,针对扣费者人们将采用另收税款滞纳金及纳入“信用黑名单”的对策”。
有关部门责任人表达,依据《茂名市市人民政府有关撤销路桥区机动车行驶费年卡制的通知》(湛府通〔2016〕35号)精神实质,年卡制撤销后,针对实施路桥区机动车行驶费年卡制期内(2011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交年卡的买车人,她们不但制订了年卡追讨计划方案及进行了有关扣费统计工作总结,而且还顺利进行了追讨工作中,所获得的成果非常明显。
此外还表达,现阶段现有绝大多数买车人早已开展了年卡的补交,但仍存有一部分买车人出現未交状况。另外还嘱咐了众多买车人在2017年6月30此前尽早进行年卡补交办理手续。而针对贷款逾期扣费的买车人,将每天另收应交费额的2‰税款滞纳金及其像其他大城市一样,把扣费的不良记录入录个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也就是说说白了的“信用黑名单”之中。
即然政府部门已颁布了有关体制,买车人们理应尽早补缴齐以前未交的年卡费,那样对峙下来对自身也不太好,另外也防止了造成不良记录所产生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