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什么是车船税?
答:车船使用税是对在中国地区依规理应到公安人员、交通出行、农牧业、水产业、国防等管理方法单位申请办理备案的车子、船只,依据其类型,按规定的记税企业和年税额规范测算征缴的一种财产税。
二、问:到底是谁车船使用税的经营者?
答:车船使用税由车船的任何人或是管理员交纳。在其中,任何人就是指在中国地区有着车船的人或单位;管理员就是指对车船具备管理方法所有权,但不具备使用权的企业。所述所指的企业包含国企、集体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公司、外资企业、国外公司及其别的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政机关、部队及其别的企业;所指的本人,包含个体户及其别的本人。
三、问:什么车子理应交纳车船使用税?
答:理应交纳车船使用税的车子包含: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摩托、三轮汽车、低速档大货车、重点作业车、轮试专用型机械车等。
四、问:车船使用税理应从何时刚开始测算交纳?
答:经营者从车船管理方法单位签发车船登记书或是行车资格证书所记
载时间的本月起就承担交纳车船使用税的责任,理应按照税务局要求的缴税限期交纳车船使用税。经营者要是没有申请办理车船的登记,则以车船购买税票所述出具時间的本月做为缴税责任刚开始的時间;若经营者没法出示车船购买税票,则由地区税务局核准缴税责任刚开始的時间。
五、问:车船使用税由哪些单位承担征缴?
答:车船使用税归属于地税,由地区税务局承担征缴管理方法。依据《中华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办法》、《浙江车船使用税代扣代缴管理条例》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凡在永嘉县从业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认定强制保险业务流程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辆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均应按照要求代扣代缴车船使用税。凡选购“交强险”并按照规定必须缴税的机动车,均应在选购“交强险”的另外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车船使用税。
六、问:之前年度未交纳的车船使用税怎样补交?
答: 2008本年度和2009本年度应交纳而未交纳的机动车辆车船使用税,经营者应在2010年申请办理“交强险”业务流程时补交。对没按规定补交的,需从2010年申请办理“交强险”截止期的隔日起按照规定另收税款滞纳金。
七、经营者在申请交纳车船使用税时,需向申请办理“交强险”的纳税人出示什么材料:
答:应出示下列材料:
(一)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影印件。
(二)企业车子,出示企业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及影印件,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应出示税务登记及影印件;本人车子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影印件。
(三)机动车辆未能车辆安全管理单位备案的,经营者应出示车船购买税票、产品合格证或是進口凭据等合理合理合法凭据及影印件。
(四)对除大拖拉机、部队和武警部队特种车辆、警用装备车子之外的免税政策车子需出示负责人地税局行政机关出示的免税证明及影印件。
(五)已完税的机动车辆,需出示经营者负责人地税局行政机关出示的年度完税凭证及影印件。
(六)负责人地税局行政机关规定的别的材料。
八、问:经营者在什么情况能够 申请办理退回车船使用税?
答:在一个缴税本年度内,已完税的机动车辆失窃抢、报费、损毁的,经营者能够 凭相关管理方法行政机关出示的证实和完税凭证申请办理退回自失窃抢、报费、损毁月起止该缴税本年度终结期内的税金。已申请办理的失窃抢机动车辆,失而复得的,经营者理应从公安部门出示有关证实的本月起测算交纳车船使用税。
经营者在保险单起保前退保险或反复承保,且纳税人已解缴税金的,经营者可持相关材料申请办理退回税金。
经营者根据纳税人代扣代缴车船使用税后,若在当初产生合乎车船使用税出口退税标准的状况,应向车船使用税负责人地税局行政机关明确提出退税申请。
九、问:什么车子免税车船使用税?
答:以下车子免税车船使用税:
(一)非机动车道:就是指以人力资源或是畜力驱动器的车子,及其符合相关规范的伤残人机动性轮椅车、电动车等车子。
(二)大拖拉机:指在农牧业(农用机械)单位备案为大拖拉机的车子。
(三)部队、武警部队专用型的车子:指按规定在部队、武警部队车船管理方法单位备案,并领到军工用支付牌照、武警部队支付牌照的车子。
(四)警用装备车子:指公安部门、国防安全行政机关、牢房、劳动教养管理方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领到警用装备支付牌照的车子。
(五)按照《中华共和国外交特权与免除规章》、《中华共和国使领馆权利与免除规章》和在我国缔约或是报名参加的国际性不平等条约的要求理应给予免税政策的国外驻华使馆、使领馆和国际经济组织领事部组织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车子。
十、问:我国对城镇城市公共交通车船免减有什么要求?
答:对大城市、乡村用以城市公共交通的车船,在2011年12月31此前免税车船使用税。大城市、乡村城市公共交通车子合乎免税政策标准的,由经营者持相关证明文件到负责人地税局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政策办理手续。
十一、问:浙江车子的税额是怎样要求的?
答:我区车子税额统一依照《浙江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要求实行
浙江车船使用税车子税额表
税 目记税企业年税额备 注
大客车每台540元大客车就是指核准载人总数超过或是相当于20人的载客汽车。
中型客车每台480元中型客车就是指核准载人总数超过9人且低于20人的载客汽车
小汽车每台360元小汽车就是指核准载人总数低于或是相当于9人的载客汽车
小型客运车每台240元微型汽车就是指柴油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低于或是相当于1升的载客汽车。
载货汽车按重量一吨60元包含挂斗、卡车、三轮汽车、低速档大货车、
技术专业作业车和轮试专用型机械车
摩托每台60元包含轻骑
十二、问:经营者不出示或出示虚报车船信息内容,将担负什么法律依据?
答: 依据税收征管法以及实施办法的要求,不出示车船使用税信息内容由税务局勒令期限纠正,能够 处2000元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能够 处2000元左右1万余元下列的处罚。出示虚报车船使用税信息内容的,由税务局行政强制执行,能够 处1万余元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处1多万元5万余元下列的处罚。
十三、问:经营者不按规定交纳车船使用税,将担负什么法律依据?
答:依据税收征管法要求,经营者在要求期内不交或者少缴税金,税务局将勒令期限交纳,贷款逾期仍不交纳的,税务局能够 采用强制措施追讨其不缴或是少缴的税金,并可处不交或是少缴税金50%左右5倍下列的处罚。
十四、问:纳税人不执行缴纳责任将担负什么法律依据?
答:针对采取任何方式,诱发、唆使被保险人不交或缓缴机动车辆车船使用税的,负责人地区税务局应按照《中华共和国税款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要求,对保险机构处应收款未收税金50%左右3倍下列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