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违章120急救车闯红灯违章,撞到了信号灯一切正常行车的私家轿车,120急救车车里沒有医务人员,有驾驶员了解的人坐着上边,都是看医生的,并不是应急患者,沒有拉警报,沒有闪灯,义务如何判?
答:依据《中华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要求:第五十三条 巡逻车、救火车、急救车、工程项目救险车实行紧急任务时,能够应用报警器、标示照明灯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条件下,不会受到行车路线、行车方位、行车速率和信号指示灯的限定,别的车子和非机动车理应让行。巡逻车、救火车、急救车、工程项目救险车非实行紧急任务时,不可应用报警器、标示照明灯具,不具有前述要求的路面优先选择通行权。
但从上边的要求中,最重要的好多个字“在保证安全的前提条件下”。因此说,不论是哪种特殊车辆在实行每日任务时,还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条件下达到目标。
不可以说特殊车辆闯了绿灯,产生了车祸事故,就一定是另一方的义务。实际到底是谁的义务,事情還是应以交管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书”为标准。
急救车、救火车、巡逻车等全是特种车,在实行紧急任务时具有非常行驶的支配权,例如闯红灯违章、逆向行驶。但这种非常行驶的支配权,全是在救护车司机保证路面安全性的前提条件下开展。假如在交通违章行车时酿出安全事故,而别的车子仍未交通违章,那麼急救车毫无疑问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