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决于2013年11月22号在河源市取得见习驾驶证,我的见习期内是2013年11月22日至2014年11月21日。我于2014年11月16号在重庆市扣了6分(见习期内前6天),但是罚款单是2012年12月6日(见习期后14天)才交的,我想问一下我的见习期是否会增加1年?以及的罚分迄今還是6分,为何沒有清零?
1,见习期不容易增加。
2,你的罚分是2014年11月16日,罚款单如何将会是2012年交?
依照小编的叫法,应当是2014年12月6日交的。换句话说,在见习期哪个记分周期内,你沒有解决这6分,依据要求,这一违反规定纪录就记到下一个记分周期了,换句话说,那6分记到你2014年11月22日——2015年11月21日这一期内了。因此状况就变为了这模样:你一直在2014年11月22日——2015年11月21日这一周期时间内扣满了6分,在这里期内解决完本周期时间的广东交通违章查询违反规定纪录,到这一周期时间完毕才会将罚分清零。换句话说,到2015年11月22日才会清零。
针对第1点,假如你是C1本及下列级別驾驶证,见习期不容易增加。
假如您拥有的是C1含或是C1下列的准驾驾驶证实习期内要是不扣满12分就不容易增加见习期,只能A或是B开始的大型客车司机见习期有扣6分增加见习期的要求。你到交警大队解决的那时候早已已过你的初领时间因此会再下一年的初领日的那时候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