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违反公路交通管理方法、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给予惩罚的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一、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和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1)现场交通违章就是指交警队工作员立即在现场对机动车辆出具处罚单;
(2)非现场交通违章就是指交警队根据“电子警察、人民群众拍攝交通违章、车截电子警察”等道路监控方式,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做出的非现场惩罚;(电子警察:选用电子光学数码科技、视頻等显像方式 、全自动检测驾驶员交通违法个人行为的机器设备,别名“电子警察”)。
二、违反道路交通要求乱停车车子;
三、违反交通标识、道路标线的标示行车;
四、不按交通标识车辆超速;
五、不按交通指示灯行车;
六、有意挡住车号牌或不挂车牌;
七、仿冒、伪造车号牌、车辆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