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在河源市行政区内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配套设施政策法规、交通违规纪录没有处理总计达10次(含)之上的机动车辆累计18730辆。请诸位买车人或车辆安全管理人立即到交通警察单位接纳解决。
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7条“机动车辆有10次之上道路交通违法个人行为纪录拒不接受解决的,交通警察单位能够扣押机动车辆”的要求,交通警察单位将依规对此类机动车辆执行扣留。
买车人假如汽车违章10次(含)之上没有处理交通违章尽量要解决进行,不然,交警队将一定要做好车,对车子行车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