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申诉流程-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违章申诉流程

1、首先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依法应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目前交通法规定的可撤销的违章包括车辆被套牌;重复录入违章信息;交警录入信息错误;信号灯故障导致的违章;避让特种车辆导致的违章和避让特种车辆、事故导致的压线行为等等。如果你的违章在这之列,可以进行申诉。

2、申诉之前,要先去交警队处理违章,交上罚款,扣分,这时候你会收到交警队发给你的《处罚决定书》。这里交的罚款,一旦你申诉成功,违章撤销,罚款会返还给你。

3、在交警队相关部门要一张《行政复议申请表》,然后拿着填好的《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4、所有证件最好都拿着原件和复印件,到时候需要哪份就上交哪份。如果是替人代办,需要出具代办人的身份证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5、注意,填写申诉表时,里面有一项是撤销处罚的理由,你填写的理由一定要充分,最好把能用到的法律依据写上,这样可以提高申诉的成功率。

6、手续办完之后就是等待,一般一周内公安机关就会把裁决结果通知你,也许会撤销违章,也许会维持原判。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不建议这样做,因为胜算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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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1、对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申请行政复议。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在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注明,或者向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说明,并由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记录在《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中,经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确认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4、申请人申请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5、申请人口头申请的,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上签名或者署印。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政府已经受理的,不得再向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7、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收到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

8、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9、除前款规定外,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自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设置的法制工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交通运输行政复议申请,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制作《责令受理通知书》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11、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机关设置的法制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12、复议人员调查情况、听取意见,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调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