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自2015年11月1日,未按规章妥善处理违纪行为的有70541辆机动车辆涉及到违反规定81800宗,在其中当地车有46476辆,占66%。当地汽车违章1宗 没有处理的有42027辆,已扣留88辆;违反规定2至5宗的有4552辆,已扣留77辆;违反规定6宗左右的有71辆,已扣留20辆。2015年1至10月依法查处交通违章202万宗,在其中当地车违反规定170万宗,在45日内解决的仅有6.5万宗,占3.8%。执行新政策后,11月依法查处的当地车16.9万宗交通违章中,45日内妥善处理的有10.5万宗,立即处理率提升至61.9%。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交通安全违纪行为惩罚规章》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要求: 机动车辆任何人、管理员自违纪行为产生生效日,超出四十五日未处理完毕的,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理应推送移动手机信息内容,通告机动车辆任何人、管理员停驶该机动车辆,直到违纪行为处理完毕才行。
通告停驶后至违纪行为接纳解决前,驶车上路面行车的,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理应按照机动车辆违背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辆任何人、管理员给予惩罚,并能够扣押机动车辆,待违纪行为处理完毕后给予归还。
此项对策从2015年11月1日起宣布刚开始实行,原拟从2015年12月16日起违反规定没有处理车子理应积极停驶,不然上道将被交警队依法查处。
但11月第一周有近六成交通违章未妥善处理,另外企业车的评星会员注册并未启用,以便防止出现很多人民群众责罚,深圳交警延迟一个月开罚,即2016年1月19日起开罚。
2016年1月19日刚开始,针对已通告停驶仍上道行车的机动车辆,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交通安全违纪行为惩罚规章》第十一条第(四)项:驶车违背禁行、限行规定的,处三百元处罚。
深圳交警将根据车号牌自动检索系统软件的272套“天眼”机器设备,对违背停驶要求上道行车的机动车辆全天、分不清国家法定假日的开展依法查处。“天眼”机器设备遮盖全省北环大路、滨海大道、滨河路、深南大道、深南路、深圳宝安大路、南坪迅速、水官高速、广深高速等84条路面。针对违背停驶要求上道行车的机动车辆,同一天被“天眼”机器设备分辨数次,按1次开展惩罚,每星期同一车子只惩罚1次。惩罚一周后深圳交警将依据惩罚状况开展评定,调节惩罚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