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科目一考试后,独自驾车,应如何定性处罚?


疑惑:徐某是驾校学车学生,已根据科目一考试及格。一日,独自一人安全驾驶私家轿车被公安民警破获,在进行惩罚时经办人员建议产生矛盾,一种建议觉得应按无证驾驶处罚,另一种建议觉得应依照学习培训驾驶员在沒有教练员工作人员顺手具体指导独立安全驾驶的要求惩罚。我想问一下对这一学生应当怎样判定更加稳妥?

驾驶证

解释:理应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要求的“未获得驾驶证驶车”判定惩罚。违纪行为当场无取代驾驶员的,能够 依据《交通安全法条例全文》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要求将机动车辆挪到不防碍佛山市交通违章查询交通出行的地址或是特定的地址停车。


徐某的个人行为不归属于上道学习培训安全驾驶。合理合法的上道学习培训安全驾驶理应合乎应用教练车、按特定线路和時间学习培训、有教练具体指导这三个标准。


徐某是独自一人安全驾驶私家轿车被公安民警破获,能够 判断他并不是在学习培训驾驶技术,只是在具体驶车。因而,理应按照“未获得驾驶证驶车”判定惩罚。